《水韵年华》是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主办、在内部发行、面向全体在读研究生的综合性刊物,一年出版两期。《水韵年华》秉承“倾听心声、启迪成长、展现风采、传承文化”的办刊宗旨,努力为我院广大研究生群体搭建思想交流、学术创新、生活服务和自我管理的平台,积极营造我院优良的学习生活氛围。
一、组织机构
1、《水韵年华》由分管院领导任主编,研究生部主任、副主任任副主编。
2、责任编辑由我院8~12名在读研究生组成。人员要求分布广,业务精,覆盖全年级和多个专业,并且有热情、会协调、善写作。人员人数不固定,每期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3、执行编辑由院研究生部专人和2名在读研究生共同担任。研究生执行编辑从每期责任编辑中选出。
4、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和执行编辑共同组成《水韵年华》编委会,负责刊物编辑印发等各项事宜。
二、岗位职责
(一)主编岗位职责
1、主持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贯彻办刊方针,把握办刊方向。
2、终审并签发付印稿件。
(二)副主编岗位职责
1、协助主编做好工作,全面负责刊物的编辑和印发。
2、组织召开编委会,制定刊物选题规划和发稿计划,并组织实施。
3、复审选定稿件,提出修改意见。稿件排版印刷前审签,报送主编签发。
4、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执行编辑岗位职责
1、接收学生投稿,根据稿源情况和编辑意见,提出组稿计划,经编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完成稿件的复审、送审、退修、编辑、修图、校对、互校等工作。每校收回校样后,需通览稿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联系协调设计制作公司,安排排版并对质量和进度负责。根据编委会确定的刊物主题风格和重点稿件内容,选择适宜的封面封底。
4、完成制作印刷费、编辑费和稿费的统计报销以及刊物的发放工作,并负责将刊物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与信息管理网供公开查阅。
(四)责任编辑岗位职责
1、负责分工栏目稿件的初审。根据刊物出版时间和栏目稿件情况,提出所负责栏目的组稿计划及约稿意向,并对初审稿件提出采用与否的意见,经编委会同意后实施。
2、编辑修改拟刊载的稿件。注意稿件内容把关,确保语法通顺及进行文字上的删减、修改、标点订正,编辑完成后提交执行编辑。注重对稿件进行政治性和保密性的审查,必要时提交编委会审议,并联系作者进行修改。
3、规范文稿的排版格式。为方便审阅修改,在word排版中,稿件首页左上方标记栏目类别,如“栏目:导师寄语”,字体为黑体三号;标题为黑体小二;作者姓名和正文为仿宋GB2312四号,行距 25磅排版;含数字或英文字母,字体为“Times New Roman”。稿件落款需注明作者的专业和班级以及编辑的姓名和班级。
三、编辑流程
1、上半年刊,每年于3月1日前召开编委会议,根据稿源情况讨论确定当期刊物栏目内容及约稿方向,并对责任编辑进行分工。执行编辑负责进行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发编委会成员。4月1日前,各责任编辑根据分工完成组稿和初审工作,将稿件提交执行编辑复审。4月15日前,执行编辑完成二审工作,印纸质版交副主编三审。5月1日前,报送主编签发,送制作公司排版。5月15日前,完成排版校对送印厂印刷。6月1日前完成刊物发放和相关经费的报销工作,并及时将刊物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与信息管理网。
2、下半年刊,每年于9月1日前召开编委会议,根据稿源情况讨论确定当期刊物栏目内容及约稿方向,并对责任编辑进行分工。执行编辑负责进行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发编委会成员。10月1日前,各责任编辑根据分工完成组稿和初审工作,将稿件提交执行编辑复审。10月15日前,执行编辑完成二审工作,印纸质版交副主编三审。11月1日前,报送主编签发,送制作公司排版。11月15日前,完成排版校对送印厂印刷。12月1日前完成刊物发放和相关经费的报销工作,并及时将刊物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与信息管理网。
每期印刷刊物450本,分发范围为我院全体在读研究生、院属各单位、上级有关单位及相关兄弟院校。
四、栏目设置
常设栏目包括:
1、卷首语(刊登经典、简洁而又具概括性的文章)
2、导师寄语(邀请我院导师中的院士、知名专家等为学生撰写寄语、提出期望)
3、瞭望之窗(摘编中央的重大会议活动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4、热点关注(就与研究生学习生活相关的热门话题,深度追踪报道,每期推出一个主题)
5、导师引航(刊登导师的成长经历、先进事迹或导师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的心得体会等)
6、人物素描(展示我院名师风范,刊登优秀研究生的故事)
7、学苑沙龙(摘编年度博士论文创新资助课题或已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展现研究生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8、青春党建(纪实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主题活动,分享活动心得)
9、纵横视点(刊登关于研究生培养、就业相关政策的解读文章)
10、心灵拼图(刊登书评、影评、游记、哲思小品文等)
11、流光溢彩(刊登美景、工地剪影和研究生活动风采或书法作品、手工艺术品展示)
12、封二封三(刊登研究生部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我院研究生参与的会议活动等)
栏目增减、调整由编委会根据情况讨论确定。
五、稿件来源
《水韵年华》始终坚持展示我院研究生风采的原则,除卷首语、瞭望之窗、纵横视点等栏目由责任编辑摘编组稿外,其他栏目均刊登我院研究生原创的文字和摄影作品。稿件来源采取编辑约稿和学生投稿等形式,编委会常年开设电子邮箱(iwhrsynh@163.com),接收投稿。
编委会召开时,对已收到的学生投稿进行讨论,确定稿件是否刊登、内容如何修改等;会后,各栏目责任编辑根据编委会意见对需要补充的稿件进行主动约稿。
六、稿费及编辑费
(一)经费来源
《水韵年华》每年的稿费及编辑费列入研究生部财务预算,由“研究生培养补助”项目列支。
(二)发放方式及时间
每期《水韵年华》印刷和分送完毕后,由执行编辑负责计算稿费和编辑费,经副主编审定,报主编审批后,申请经费并按财务有关要求发放。
(三)发放标准
1、稿费
文字类:50元/千字(诗歌每10行按一千字计算)
照片类:封面封底80元/张,版心20元/张(书法、绘画等作品等同此标准)
2、编辑费
按照《中国水科院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凡在院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不再领取编辑费。由学生担任执行编辑和责任编辑的,分别参照10元/千字和5元/千字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每期水韵年华》约为60页,8万字左右。根据上述标准,每位责任编辑的编辑费为:5元/千字×40千字/期 = 200元/期;每位执行编辑的编辑费为:10元/千字×40千字/期 = 400元/期。
本办法由《水韵年华》编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