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编制的《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审查并获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复
2013年7月,青岛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受青岛市水利局委托,我院承担了《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3年10月,我院编制完成《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过多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不断修改完善,于2013年11月送水利部初审。
通过水利部初审后,于2014年1月5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代表水利部,会同山东省水利厅对《青岛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查会议由淮委副巡视员周志强主持,水资源司王国新、北京市水务局朱晨东、淮委褚德义、张友祥等7位特邀专家,水利部水资源司、淮河水利委员会及山东省水利厅、青岛市水利局的领导和代表共计30余人出席了会议。审查组听取了青岛市水利局黄勇总工代表组织单位简要介绍了《实施方案》编制的组织情况、总体思路和重点内容等,我院水资源所谢新民教授代表编制单位汇报了《实施方案》主要成果,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实施方案》密切结合青岛市实际,提出的指导思想、原则、布局科学合理,定位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可行,针对性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语言简练,特点鲜明,基本同意《实施方案》通过审查,建议尽快按规定程序报批。
会后,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了水利部审查,近日获得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复,标志着青岛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王浩院士带队实地考察
王浩院士带队与当地有关部门座谈
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