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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发布时间: 2012-11-27 来源: 牧科所

2012年10月29日,水利部水资源司(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联合成立工作组,对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考察、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包头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情况,并在专家评估基础上,对试点建设情况进行了质询和点评。对包头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同意包头市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并建议授予包头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包头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通过国家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验收的城市。

经过实践探索,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了多项经验: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二是健全制度,政策保障;三是体制创新,统一管理;四是创新机制,激发节水动力;五是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六是优化配置,水源优质优用;七是综合开发,节水多效利用;八是加强宣传,营造节水氛围。

水利部水资源司颜勇副巡视员、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万育生副主任,内蒙古水利厅总工程师路二文出席了验收会,我所作为包头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撑单位,魏永富副所长和郭中小主任参加了会议。

自2006年水利部将包头市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我所作为包头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技术支撑单位先后完成了《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包头市城市规划区供水水源实时监控信息采集管理系统研发与建设》,《包头市行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实施方案研究》,《包头市计划用水方案编制与实施》,《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践与效果评估研究》等一系列规划与节水专题研究,为包头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成功验收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撑,在验收会上得到了水利部及黄河水利委员会专家的高度评价。

验收会议现场

水利部水资源司颜勇副巡视员讲话

实地考察节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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