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信息
【获奖类型】应用一等奖
【任务来源】
【课题编号】
【课题起止时间】2007年12月~2008年12月
【完成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主要完成人】贾金生、阮本清、马智杰、陆 峰、赵 云、吕 烨、王 鹏、鲁 欣
立项背景
长期以来,过量地砍伐森林,开垦林地,造成水土流失,洪水泛滥,土地荒漠化,极端气候增多,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国家相继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投入巨额资金,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农村替代能源建设严重滞后,山区农民生活燃料仍以薪柴为主,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建设成果难以巩固和维持。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山区农村目前仍有近60%的农民生活燃料以薪柴(秸秆)为主,仅本规划涉及的170多万农户中,居住在退耕还林区和天然林保护区的农户就有130多万户、500多万人,每年仅生活用能一项烧掉的木柴就达900多万立方米。巩固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形势仍十分严峻,迫切需要从根本上加快解决农民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短缺问题。
从2003年起国家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涉及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山西5个省(区)的26个项目,取得圆满成功,成效显著,得到了项目区群众、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被誉为“点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总结报告上批示“经验宝贵,印发各地参考”。回良玉副总理多次批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赢”,“是山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农村能源是社会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用燃料主要依赖薪柴、秸秆,造成部分地区植被破坏严重,加剧水土流失、大气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在山区尤为严重。我国小水电资源总量十分丰富,可开发量1.28亿千瓦,目前开发率仅36.62%,开发潜力很大,其区位分布与主要靠烧柴做饭、取暖的农村居民的区位分布基本一致。小水电是国际公认的可再生绿色能源,在小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对保护生态环境,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巩固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成果,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山区农民生活水平,帮助农民增收和长远致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广大山区农民对小水电代燃料的热情高涨,积极拥护,热切期盼尽快实施。这些都为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2008年中央1号文件“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的要求,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编制了《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涉及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42个县(市),1022个代燃料项目,总投资141.30亿元。规划从2009年开始,用7年时间,解决170.78万户、677.71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新增代燃料装机容量170.56万千瓦,代燃料年用电量24.38亿千瓦时。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巩固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成果,保护森林面积2390万亩,每年可减少和吸收二氧化碳3400多万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长远致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详细科学技术内容
小水电代燃料是水利部的重点项目,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编制,我们首先对全国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调研,组织各省水利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人员进行规划编制的培训,协助他们先完成各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规划编制,然后在各省编制的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了《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
规划范围:
2009~2015年期间,在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34个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规划总体布局:
选择退耕还林区和天然林保护区,特别是退耕还林面积相对集中、生态脆弱、农民生活用能以薪柴为主的地区。重点选择中西部地区,优先选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适当考虑东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选择农村水电供电地区,尽量避开沼气建设重点地区。
规划建设规模:
在2009~2015年期间,在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小水电代燃料项目1022个,代燃料装机容量170.56万千瓦,代燃料年用电量24.38亿千瓦时,长期稳定解决170.78万户、677.71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保护森林面积2390亩,每年减少和吸收二氧化碳3400多万吨。
规划投资: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总投资141.3亿元,其中代燃料电站建设投资122.87亿元,占86.96%,项目区建设投资18.43亿元,占13.04%。西部、中部、东部中央补助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5%(不含西藏)、38%和15%,省级配套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分别为10%、15%和25%,西藏地区小水电代燃料总投资全部由中央给予补助。中央补助资金为56.99亿元,占总投资的40.33%,平均每年8.14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为18.47亿元,占总投资的13.07%,银行贷款为65.84亿元,占总投资的46.6%。
发明及创新点
(1) 通过建设1022个小水电站,解决农村部分地区的能源问题,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如此大规模的非赢利性公益电站建设,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很少见的。
(2) 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建设代燃料小水电,用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代替薪柴、煤炭、秸秆等生活燃料的使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这种类型小水电站的建设属于国内首创。
(3) 建立了政策支持体系,配套服务体系,提高小水电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建立了保障代燃料工程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4) 建立了“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和“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参与、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
(5) 应用联合国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通过碳排放交易,从发达国家获得无偿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
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
通过1022个非赢利公益性质的小水电站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长远致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和全球气候变化。
成果应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
小水电代燃料是非赢利公益性项目,从2003年起开始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取得圆满成功,成效显著,得到了政府、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被誉为“点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获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的实施对于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创造清洁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成果转化、推广或产业化方面还需帮助解决的问题
为了加强1022个小水电代燃料电站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尽快开始《2010~2015年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规划》的编制。
在吉林长白山建设的代燃料试点电站(装机3.6MW)